「進口蛋轉加工之蛋粉(飼料用)」公開標售
標售須知
壹、 目的:辦理進口蛋轉加工之蛋粉(飼料用)公開標售。
貳、 標售品項:進口蛋轉加工之蛋粉:20,880公斤,依不同加工業者之規格整箱銷售,有效日期介於114年07月24日至114年10月25日之間,蛋粉原料(雞蛋)產地包含巴西、泰國。
參、 投標流程:
一、投標廠商資格:具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如公司變更登記表)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會官方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標售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naif.org.tw,位置:產業訊息>家禽區>進口雞蛋加工品銷售專區)。
三、投標方式、時間及應附文件:
(一) 投標單:依所附格式填報投標品項、投標單價、數量。
(二) 投標廠商應將檢附下列文件各乙式放入信封內並密封,信封上繕明「進口蛋轉加工之蛋粉(飼料用)」字樣及廠商名稱、詳細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等,於1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達(並非以郵戳為憑)或自行投遞方式送達本會行政組收發室(地址:10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1. 投標單。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 本標案廠商限投壹份標單,如有重複投遞標單時視同棄權。
(四) 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者,請檢附「出席代表授權書」,得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當場繳交。
四、開標:
(一) 開標時間、地點:訂於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於本會5樓會議室進行。(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二) 於開標時間公開拆封審查:本須知規定之相關文件。
(三) 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經台北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四) 投標廠商應依照開標公告之時間及地點(本會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參加開標。若為代理人出席,則請提示「出席代表授權書」(參考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五)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所投標單無效:
1. 投標廠商資格、所填附文件經審查不合格者。
2. 未依規定格式填寫,或未以中文大寫填單價,或塗改後未加蓋廠商與負責人相符之印章,或字跡模糊不能辨認者。
3. 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4. 投標廠商之有效標單二張以上或有效標單投報二個以上標價,或標封、標單內另附條件者。
5. 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者。
6. 廠商所投標價低於起標價者。
(六) 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變更本會製發之投標單格式及文字內容,違反者,本會得視是否影響投標公平性或其他因素,逕行決定是否取消其投標資格,廠商不得異議。
五、決標程序:
(一) 決標原則:以合於標售須知相關規定,且在底價(含)以上者,投標總標價最高者為得標廠商。
(二) 決標順序:由標(單)價最高者(平於底價以上)依序決標;而投標廠商投標(單)價金額相同者,則抽籤決定。
肆、 付款與交貨:
一、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5個工作天內繳妥契約價金後可安排取貨;本會保有販售數量決定之權利,契約價金依決標單價與實際交貨數量計算。
二、投標金額單價不含運費,為確保交付責任,由本會安排運輸及負擔費用,得標廠商於取貨前3日須通知本會安排出貨事宜,且須於得標品項有效日期到期前提貨完畢。
三、不得要求更換型態、包裝、規格及指定效期,本會將以先進先出為原則,依照效期先後安排出貨。
四、如須辦理翻板作業,請自備規格棧板(100公分*120公分)。本會於收到契約價金後,將通知得標廠商棧板數量,請於取貨前3工作日提供棧板,至指定倉儲預先處理翻板作業;請確認棧板狀態良好,如棧板狀態不良造成之損壞,則由廠商自行負責;非前揭規格之棧板無法預先翻板,須於取貨當天至現場等候翻板作業,亦可自行派員翻板。
伍、 其他事項:
一、本案所標售之蛋粉僅限得標廠商供作為飼料使用,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倘得標廠商將本案蛋粉供作上開指定用途以外之使用,所生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本會無關。
二、本合約之履行涉及訴訟時,雙方同意以本會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受理法院。
三、本投標須知為合約條款之一,其效力與合約同。
四、本標售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本會於開標前當場宣告之;發生疑義事項,以本會之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