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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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函】 近期越南中部非洲豬瘟疫情嚴峻,為避免該病傳播危害國內養豬產業,請依說明事項轉知及輔導所轄養豬場落實各項自衛防疫及生物安全措施

發布日期:2023-10-27

主旨:近期越南中部非洲豬瘟疫情嚴峻,為避免該病傳播危害國內養豬產業,請依說明事項轉知及輔導所轄養豬場落實各項自衛防疫及生物安全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根據網路新聞資訊,112年10月下旬越南中部義安省非洲豬瘟疫情肆虐,省內多個縣傳出疫情,其中安城縣近日撲殺超過500頭豬。越南政府評估因受氣候因素影響,疫情有可能繼續擴散。
二、非洲豬瘟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本病屬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簡稱WOAH)列為應通報疾病。發病豬隻特徵為發高熱及皮膚呈現紫斑點,全身內臟的出血,尤以淋巴結,腎臟和腸粘膜最明顯,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
三、為降低本病疫情發生及傳播風險,應持續落實下列防疫措施:
(一)保持畜牧場畜舍通風良好及適度保溫,避免因溫差過大致動物抵抗力降低及緊迫增加,誘發疫病。
(二)定期清洗畜舍並提高空畜舍、場區、大門口周邊、器械及設備等之消毒頻度,以清除及降低病原傳播風險。
(三)嚴禁閒雜人等及非必要車輛進入場區及畜舍,嚴格管制運輸車輛、飼料車、化製車、訪客車輛等及其人員之進入,必要進入時,車輛應經過嚴密及徹底清洗消毒始可進入場內。前揭車輛駛離後,應加強大門口周邊及場內通道等路徑及接觸過物品(如裝載斃死畜之空桶、趕豬板等)之消毒工作。
(四)於畜牧場大門及場內各畜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畜牧場應更換場內工作鞋,避免場外病原攜入場內,並要求相關人員進入不同畜舍工作前應先換穿該畜舍工作衣、鞋,膠鞋應刷洗乾淨後,浸泡消毒藥劑至少30秒。
(五)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動物健康情形,若有異常情形,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執行必要採樣監測及防治作為,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降低損失。
(六)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動物,避免引入病原。
(七)另請呼籲所轄養豬業者(包含工作人員)勿至非洲豬瘟、口蹄疫及豬瘟疫區國家畜牧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該地區返國,至少一週後始可進入畜舍,進入畜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保障人員及家畜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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