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廠區外牆及招牌看板:針對廠區門口、建築物外牆及招牌看板明顯標示CAS標章,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解者,如為可直接塗銷者,限期1個月內改正;如標章標示已屬建築設施一部分,限期6個月內改正;若業者執行改正確有明顯困難者請向驗證機構提出具體事證及改善計畫。
(二)運輸車輛:車體使用標章或文字非事實陳述者,如為自有車輛,限期1個月內改正, 非自有車輛,限期6個月內改正,若業者執行改正確有明顯困難者請向驗證機構提出具體事證及改善計畫。
(三)名片:因屬個人資料,非屬公司整體宣傳文件,應無導致消費大眾誤解之疑慮。
(四)廣告及文宣: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辦理,僅限驗證產品之包裝及圖案可作CAS之宣稱,查核時應依個案事實認定處理。
(五)網站:為免消費者對CAS驗證產品之混淆,請檢視網頁登載內容,如官網上標示CAS標章或宣稱CAS工廠等足以使他人誤認之表示方式,應立即全面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