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8-21
一、 依農業部115年10月20日農牧字第1150246029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非洲豬瘟防疫需求及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對黑豬產業所造成之影響,本案就黑豬母豬場、黑豬保育豬場及黑豬母豬場兼具保育場功能者辦理相關補助,以維持黑豬繁殖母群(或相關繁殖用豬)及生產量能,確保臺灣黑豬產業鏈完整運作。
三、 為避免補助資源重複配置,凡曾領取下列一級產業鏈補助項目者,不列為本次補助對象:
1.飼料差額及廚餘清運油資補助。
2.飼料差額補助(第二階段)。
3.延遲上市豬隻飼料費用補助。
4.滯留場內豬隻(中小型豬)衍生額外飼料費用補助。
5.異地批次母豬場異常死亡補貼。
四、 詳細補助對象、作業規範及受理期間等,請參閱附件。
五、 如對本案資訊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會家畜組業務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23015569,李先生分機2163或江小姐分機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