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6-27
一、依114年8月26日本會114年度「畜牧場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生物處理機補助案第2次委員會議」決議,並依補助作業要點第壹拾壹點略以,依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為妥善運用經費,經委員會同意於原計畫經費額度內,調整增加補助生物處理機3場,共計遴選出補助名單正取23家,備取11家。
二、補助名單依序詳列如下(正取23家,備取11家):
(一)正取23家:(各單位核定補助金額以本會函文所列為準)
補助順序 |
受補助單位名稱 |
正取1 |
耀輝畜牧場 |
正取2 |
吳文雄畜牧場 |
正取3 |
嘉利畜牧場 |
正取4 |
力欣畜牧場 |
正取5 |
振輝(第二場)畜牧場 |
正取6 |
蛋王畜牧場 |
正取7 |
大崗山畜牧場 |
正取8 |
新笙雞場 |
正取9 |
俊尹畜牧場 |
正取10 |
劉健誠畜牧場 |
正取11 |
大美畜牧場 |
正取12 |
江少鈞畜牧場 |
正取13 |
煌保畜牧場 |
正取14 |
竹鵝寮畜牧場 |
正取15 |
禾洋畜牧場 |
正取16 |
莊鴻都畜牧場 |
正取17 |
城興畜牧場 |
正取18 |
灑雲畜牧場 |
正取19 |
梅南二畜牧場 |
正取20 |
本進(第二場)畜牧場 |
正取21 |
吳圳按畜牧場(二)場 |
正取22 |
淞崙畜牧場 |
正取23 |
癸村畜牧場 |
(二)備取11家:
補助順序 |
受補助單位名稱 |
備取1 |
郝名珍畜牧場 |
備取2 |
陳志明畜牧場 |
備取3 |
泰衍水林畜牧場 |
備取4 |
順羽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順羽畜牧場 |
備取5 |
鼎盛牧場 |
備取6 |
晟盛牧場 |
備取6 |
賦御牧場 |
備取8 |
黃仁明畜牧場二場 |
備取9 |
正盛大豐牧場 |
備取9 |
鈞盛牧場 |
備取11 |
振輝(第一場)畜牧場 |
三、本會將依審查委員會遴選結果函送審查結果通知,經審查為「正取」之畜牧場應於收到審查結果通知函及合約書後,於文到14個日曆天內(以郵戳日期為憑)於合約書用印並寄回本會,俾完成合約簽訂手續,逾期視同放棄;如有放棄正取資格者,本會將依備取順位通知遞補。完成簽約後不得變更受補助對象(申請人(場))。
四、核定補助對象須依合約於所列執行期限(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採購、安裝就定位及試運轉,並於補助設備明顯處設置標示牌(如補助作業要點附件三),且須提送申請補助款應檢附文件,向本會提出現場驗收申請,本會將於審核所送資料無誤後,安排審查委員(至少2位)赴現場辦理驗收,屆時核定補助對象須請設備廠商代表配合至現場會驗。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各階段各項申請文件及合約書所蓋畜牧場章及負責人章皆須為相同印鑑,請申請人(場)務必確認。
(二)申請補助期間,如遇各項因素須放棄補助資格時,務必告知本會,屆時將請放棄資格者填寫放棄切結書(依需求另外提供)。
114年9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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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農業部本(114)年度「疫後增進畜牧業經濟韌性協助措施-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計畫-死廢畜禽」(計畫編號:114疫後-4.1-牧-04)辦理。
二、為協助畜牧場妥善處理飼養過程產生死廢畜禽等廢棄物問題,提升畜牧場自場生物處理能力,拓展死廢畜禽多元去化管道,爰農業部於前揭計畫編列經費新臺幣1,000萬元整,補助畜牧場設置生物處理機共20場,每場最多補助1台,每場最高補助比例為未稅金額總價50%以下,每場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詳細內容請參閱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
三、請有意申請者於本年7月27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檢附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生物處理機設備補助」(以郵戳日期為憑),如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會永續經營組何泰全先生,電話:(02)2301-5569分機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