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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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Foot-and-Mouse Disease;FMD)

發布日期:2011-04-30

一、  俗稱或別名:鵝口瘡熱(Aphthous fever)。

二、  病原:口蹄疫病毒(Aphthovirus),屬於「小核糖核酸病毒科(Picornaviridae)」。

三、  病原特性:

(一) RNA病毒,共分7種血清型(OACAsia 1SAT 1SAT 2SAT 3)、81種以上亞型。各血清型之間無交叉免疫保護效果。

(二) 台灣發生本病之病毒為O型(O/TAIWAN/97,僅感染豬;O/TAIWAN/99,感染牛、羊、豬等)。

(三) 不耐酸鹼:pH值小於6、大於9之環境中皆無法存活。

(四) 耐低溫(0以下環境可存活數年)、不耐熱(80以上環境無法存活)。

(五) 高濕度環境適合存活。

四、  感染動物別:

(一) 自然感染:偶蹄類動物(豬、牛、羊、鹿、熊、大象等)。

(二) 實驗感染:犬、貓、兔、絨鼠等。

五、  公共衛生:本病毒不會感染人類。

六、  傳播途徑:

(一) 直接傳播:直接接觸罹病動物之體液(表皮水泡內之液體、唾液、乳汁、精液)、口鼻呼出之飛沫、排泄物(糞、尿)。

(二) 間接接觸:人(皮膚及鼻咽喉)、衣物、車輛、器具、廚餘(餿水)、飼料等攜帶病毒,再傳播給其他動物造成感染。

(三) 空氣傳播:罹病動物口鼻呼出之飛沫經空氣傳播至同一牧場或鄰近牧場之其他動物造成感染。

七、  臨床症狀:流涎(口腔病變引起)、跛行、腳蹄脫落(腳蹄病變引起)、口鼻、四肢及乳房部位皮膚出現水泡為主要症狀,其他有食慾不振、泌乳減少、發燒等。

八、  組織病變:

(一) 口、舌、鼻內部黏膜及外部表皮、乳房、四肢蹄冠、腳趾部位有水泡、潰瘍等病灶。

(二) 氣管、支氣管、胃腸道有潰瘍病灶。

(三) 年幼動物心肌壞死病變(心臟表面可見灰白或黃色細條紋),狀似虎斑,稱為虎斑心,尤常見於暴斃之哺乳仔豬。

九、  病害:

(一) 罹病年幼動物突然死亡。

(二) 罹病懷孕母畜流產。

(三) 罹病動物體重增加緩慢。

(四) 罹病母畜泌乳量下降。

十、  預防:

(一) 落實疫情通報。

(二) 落實環境消毒(2%鹼水、24%碳酸鈉、2%檸檬酸等)與人員車輛進出管制。

(三) 加強宣導有關防疫知識,業者與一般民眾參與配合防疫或通報事宜。

(四) 落實查緝,嚴防不法走私、運輸及販賣。

(五) 使用疫苗預防控制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