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建構肉雞及地方家禽產業冷鏈設施(備)升級現代化補助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26-06-02
-
公告「115年建構肉雞及地方家禽產業冷鏈設施(備)升級現代化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項目及對象:以下身分擇一,並需依該身分檢附相關文件。
(一)屠宰設施(備): 家禽屠宰業者:具屠宰場登記證,且實際執行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屠宰者。
(二)清洗消毒設施(備)、通風及排水設施(備)、低溫作業區:
1.家禽屠宰場:具屠宰場登記證,且實際執行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屠宰者。
2.食品加工(分切)廠:具食品廠登記證,且實際生產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肉加工產品者。
(三)冷藏(凍)設施(備)及冷藏(凍)車廂:
1.家禽屠宰場:具屠宰場登記證,且實際執行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屠宰者。
2.食品加工(分切)廠:具食品廠登記證,且實際生產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肉加工產品者。
3.產品運銷商:具家禽批發及零售之公司登記證、商業登記證、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且實際運銷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肉產品者。
●補助資格:114年國產雞肉(包含白肉雞、有色肉雞及蛋雞)營業額或產量需達50%(含)以上。
●補助項目認定日期:限自本(115)年1月1日起新購置之新品設施(備);馬達或壓縮機出廠日期須為114年(含)後。
●補助品項
一、屠宰設施(備)
二、冷藏(凍)設施(備)
三、冷藏(凍)車廂
四、清洗消毒設施(備)
五、通風及排水設施(備)
六、低溫作業區
※申請者可依志願序至多選填2個補助項目,委員會得依評選結果調整受補助場數及金額。
●受理單位(以下單位擇一送件)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養雞協會
(二)台灣區電動屠宰工業同業公會
(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
●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本年7月2日截止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逕送受理單位,並註明:申請「肉雞冷鏈設施(備)補助」。(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如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
●其它事項
一、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補助案所需填寫各項文件表單詳如附件。
二、受補助者須於115年11月16日前通知受理單位安排驗收,逾期不予補助。
三、若遇相關疑義者,可洽各受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