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非洲豬瘟一般及廚餘養豬場補助案」一站式收件服務
發布日期: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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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請各農會協助辦理「因應非洲豬瘟一般及廚餘養豬場補助案」一站式收件服務,說明如下:
一、畜產會將於排定之收件日派員進駐農會,收件時段如下:
(一)上午10時至12時。
(二)下午1時至5時。
二、若無法於當日送件,該縣市其他場次亦能收件。
三、申請人應攜帶下列物品及表單:
1.畜牧場登記證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2.領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倘若為公司組織型態者,則檢附相關登記證明文件。
3.領款人存摺影本;領款帳戶戶名須為申請人或負責人。
4.負責人、領款人印章。
5.近期牧場飼養情形照片至少 2 張 或 出豬單影本。照片須為待上市豬隻(肥育豬)之照片,若已於11月6日起解除禁運禁宰後出豬,場內無待上市豬隻,請提供於解除禁運禁宰後之出豬證明佐證。
6.飼料類產品之購買憑證(發票、收據、磅單或其他可作為證明之單據),購買之飼料類產品不限種類,且其開立日期須為 114年10月15日起至114年11月6日止。
7.申請書。
8.申領/申請委託書:若補貼非由負責人申領/申請時須檢附 。
9.領據。
10.切結書。
收件現場提供7-10項文件之空白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