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導入家禽產業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補助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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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導入家禽產業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補助作業要點」。 (內文重點摘錄如下,詳見附件要點)
●補助對象與資格
(一)畜牧場(含種禽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如為新(改)建場須領有本年縣(市)政府核發之畜牧設施使用執照,除補助項目第五項「禽舍生物安全強化設施(備)」之禽舍型態為「密閉式禽舍」、「非開放式禽舍」或「傳統式禽舍」皆可申請外,其餘補助項目之禽舍型態限定「密閉式禽舍」或「非開放式禽舍」申請。
(二)孵化場: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備畜牧場登記證,且有登載孵化場(室)設施者。
2.若為農地須具有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文件(需包含孵化場(室)),且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者(需包含孵化場(室))。
3.非為農地須具有縣(市)政府核發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者。
●補助項目(每一申請者至多申請三項補助項目。)
一、環境感測器、控制器、作動機具等智慧監測相關機具。
二、飲水線、給料線、照明線、保溫機具、自動秤重等飼養管理相關機具。
三、禽場集蛋系統等相關設施(備)。
四、高床設施(備)。
五、禽舍生物安全強化設施(備)。
六、智慧雷射驅鳥設備。
七、種禽場、孵化場之孵化或發生設備。
八、中大型隧道式連續孵化系統或智慧型單箱孵化系統。
九、雛禽運輸、使用關聯設備。
十、自動化鏟斗機。
十一、高壓噴霧消毒車(需通過農機性能測定)
●受理單位:以下單位擇一送件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養雞協會
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養鴨協會
三、中華民國養鵝協會
四、中華民國養火雞協會
五、中華民國鵪鶉協會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截止,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逕寄受理單位(畜產會恕不受理收件) ;並註明:申請「114年導入家禽產業淨零智慧永續循環設施(備)補助」(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其它事項
一、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補助案所需填寫各項資料文件詳如附件。
二、申請者須於114年10月31日前完工。
三、若遇相關疑義者,可洽各產業受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