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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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首頁驗證中心抱怨與申訴申訴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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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處理程序

1.申請驗證業者或已通過驗證業者針對本會對其所欲之驗證地位的不利決定有意見時,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2.申訴者應於收受本會驗證決定結果通知或申訴事件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填寫本會「申訴/抱怨申請單」敘明申訴理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訴;未填寫申請單、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逾申訴期限者,本會不予受理。

3. 本會於案件接收3日內通知申訴者是否受理,並進行後續蒐集與查證所有必要之資訊,將調查結果提送審議會議進行申訴決定。

4. 審議會議應由審議委員及被申訴之權責部門相關人員出席,必要時得邀請申訴者代表出席,獲邀申訴者未出席會議時,審議委員得依調查事實逕為決議。

5. 本會受理申訴案後,應於30日內對申訴案件做申訴決定,並將申訴處理結果以書面回覆申訴者。

6. 保密與利益迴避

本會應就申訴及抱怨案件列為機密處理,以維護保障申訴及抱怨者之權益。參與申訴及抱怨案件處理過程之人員(窗口、承辦人員及審議委員等),不應為該案件之利害關係人、稽核小組、審查委員或審議委員,且對任何申訴及抱怨者應無差別待遇;如曾為客戶提出顧問諮詢或曾受客戶雇用之人員,在顧問諮詢或雇用結束後兩年內亦不得參與申訴及抱怨案之審查或決定。

7.本會對外公開受理申訴抱怨之管道:

申訴與抱怨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www.naif.org.tw

受理單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驗證組文管中心

郵寄地址: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5

電子郵件信箱:naif@ms.naif.org.tw

傳真02-2303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