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黃金雞排王 網路推薦票選
- 推薦及票選時間: 95/7/12 ~95/8/31
- 由民眾票選出各縣市「黃金雞排王」。
- 各縣市「黃金雞排王」可獲邀參加 95/9/8 ~95/9/9 之「 2006 台灣黃金雞排嘉年華」主活動。
活動辦法
- 參賽資格:
全國使用國產雞胸肉之黃金 ( 香 ) 雞排店 ( 連鎖店以個別分店名義報名參加 )
- 報名/推薦
1、推薦時間:95/7/12~95/8/31
2、店家自我推薦:以網路、通訊、以及傳真方式報名參加黃金雞排王店家票選活動。
3、民眾推薦:以網路、通訊及傳真方式推薦雞排店家後由執行單位聯絡民眾所推薦之店家。
4、通訊報名(推薦):收件單位-(126)台北市光復南路100號3樓 華視文化公司 黃金雞排王活動小組,店家報名於收件後24小時內上傳(遇例假日順延),民眾推薦之店家於資料彙整後上傳。
5、傳真報名(推薦):(02)2752-5531
6、為充實網站開站時的內容,主辦單位將先於網站上張貼優質店家店名供網友投票留言;並將聯絡各該店請其提供報名所需完整資料。
- 票 選
1、票選時間:95/7/12~95/8/31
2、民眾可依個人食用經驗對各喜好店家投票,每一家店每一位民眾限票選一次(依身份證字號判別)。
- 獎勵措施
1、各縣市之黃金雞排王 可獲得獎狀一式
2、各縣市之黃金雞排王將獲邀至95/9/8~95/9/9二天主活動時到場販售供民眾品嚐。
- 主活動參與辦法
1、活動時間:95/9/8~95/9/9 14:00~21:00
2、活動地點:台北市西門町紅樓劇場旁廣場(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3、如有店家未能參與主活動,則改為邀請台北縣市之黃金雞排店家(以民眾票選排名順序邀請)。
4、主活動現場不得以現金交易,參加民眾需於現場服務台購買點券(每張面額新台幣100元)後憑券至各攤位消費。
5、店家所提供之黃金雞規定每份40元。
6、點券有效日期僅限於95/9/8~95/9/9主活動期間(14:00~21:00),未使用完之點券餘額不得要求退還金額。
7、店家於主活動銷售所得(點券)需捐出10%做為慈善公益用途。
8、店家應於95/9/15日以前將收到的點券彙整後連同匯款帳戶、帳號等資料向執行單位請款,執行單位於收取每一店家總請款額的10%慈善公益捐款後7日內以銀行匯款方式撥款給各店家。
9、執行單位所收取的10%慈善公益捐款,將透過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捐贈。
10、網站同時開放留言功能,供網友及店家發表黃金(香)雞排相關言論。
|
| |
|
|
|
|